开学将近一个月了,每到上学、放学时段,学校门口总是水泄不通的状态。
记者调查发现,电动自行车、电动平衡车、老年代步车逐渐成为接送孩子的三件“神器”。然而方便归方便,这几种出行方式不仅不安全,而且可能违法。
■危险■
手上抱着娃脚下“风火轮”
车道沟桥南,有多条小路通往藏在胡同里的小学。上午7点55分,已经是孩子到校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分钟,一名男家长把孩子抱在胸前,踩着两轮的电动平衡车在车道沟公园北门小马路上飞驰。
孩子的书包斜挎在爸爸的左肩,孩子趴在爸爸肩头。眼见这危险的一幕,对面过来的行人、自行车都纷纷闪避,“可千万别有个闪失,这要摔着了,太危险了。”
记者调查发现,开学这一个月时间里,电动平衡车已成为“接送神器”名单里的新宠。在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通州台湖附近的几家幼儿园和小学门口,记者连续观察了数天,上学和放学两个时间段,每天都能发现有五六名家长踩着电动平衡车送孩子上学。而且这几位家长基本都是在上学时段的后期才出现,图得就是一个“快”字。
一手抱娃还不算最高难度的动作,在通州台湖的学校附近,记者看到另一个更悬的场景——有位爸爸骑着独轮电动平衡车,抱着两个孩子,在人流前呼啸而过,吓得行人赶紧跳到了道路的一边,唯恐影响到他的行进路线。
“这些家长,真是心太大了,万一有个特殊情况,抱着孩子搞不好平衡摔了,可买不着后悔药啊。”闪在路边的一名家长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隐患■
风驰电掣却无人戴头盔
不仅仅是速度快,记者还注意到,家长在接送孩子的时候,往往缺少必要的防护。
记者上周连续五天在不同学校周边观察时,看到了几百辆接送孩子的电动自行车、平衡车,骑行的家长和乘坐的孩子,没有一个戴头盔或者其他护具。
电动自行车无疑是使用最普遍的。记者在每个学校门口、每天早晚都会看到几十辆接送孩子的电动自行车。大一点的孩子通常坐在后座,自己搂着家长;小一点的孩子则站在踏板上,家长还得偏着头开车。
家长通常会将车停在停止线附近,给孩子整理好书包等物品,叮嘱几句“听老师的话”“注意安全”,但没有意识到,自己之前的行为并没有“注意安全”——自己和孩子都没有佩戴任何护具,尤其是孩子没有戴头盔。“太闷了,孩子从来不戴。”面对记者的询问,一位家长匆忙撂下一句解释。
在放学时分,记者还看到有家长将电动平衡车、两轮或三轮滑板车带到了学校门口。家长们在带来这些“车”的同时,也没有给孩子戴头盔或者其他护具。而一些孩子从放学队伍中解散后会直接骑着平衡车或者滑板车回家,有的孩子甚至在路面上就开始追逐。
■辐射■
城市里老年代步车多了
放学时分,里仁街西口被堵得水泄不通。接孩子的人群与车流,在校门口交汇,纵然有工作人员指挥交通,但收效甚微。
拉着孙子的手,老李挤过人群,一低头钻进了停在路边的老年代步车。几乎是蹭着行人的身体,代步车缓缓启动前进,挪向人流的另一端。
“大事故没有,小磕碰有好几次了。”看着眼前混乱的车流,陈女士坦言早已习惯,“几乎天天如此”。本就不宽的马路,要容纳机动车的双向行驶,再加上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磕磕碰碰几乎不可避免,其中尤以电动车和代步车的碰撞最为常见。
而在老李眼中,不管是阻塞交通还是安全隐患,都抵不上“开车方便”的诱惑,“我这个岁数骑车接孩子更危险,再说过段时间天气就冷了,孩子吹着风行吗?”
当听到自己有没有驾照的问题时,老李并不在意:“要那玩意干吗,这跟平板车有什么区别。”记者随机询问了多名老年代步车驾驶者,没有驾照甚至此前并没有驾驶过三轮电动车、摩托车的占到了大多数。
事实上,老年代步车已成为祖父母辈家长的“接娃神器”。老李居住的小区里,近日就贴出告示——在八九月份的开学期间,小区内已多出十余辆老年代步车——物业提醒业主,小区内已无停放车辆的空间,希望业主能慎重购买此类车辆。
“不用说,都是接小孩的。”在居民孙阿姨看来,校门口的混乱在某种意义上已辐射到小区,“这么多车侵占消防通道。我们小区本来是人车分流的,这么多代步车一开,跟机动车也没多少区别。”
■忠告■
接娃神器基本都违法
使用电动自行车、平衡车等交通工具接送孩子,不仅仅有安全隐患,还有更严重的后果。“这三大神器上路,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违法问题。”北京亿康律师事务所宋积虎律师说。
按照《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下文简称“办法”)第十九条中也明确规定,申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下肢残疾证明。“所谓的三轮老年代步车,实际上是机动车,要遵守机动车的相关管理规定。”
宋积虎律师的说法也得到了一线交警的认证。一位工作二十多年的交警告诉记者,老年代步车应按照机动车管理,没有取得牌照时不能上路。“一旦出现交通事故,车辆肯定会被查扣。如果驾驶员没有驾照,那就会被罚款甚至拘留。”
宋积虎也提醒家长们留意“办法”中第八十九条的规定——骑行、乘坐摩托车需要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至于电动平衡车,“办法”的第九十条明确规定,“在道路上使用动力装置驱动的平衡车、滑板车等器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器械,处200元罚款”。宋积虎也特别强调家长们不要将这类车辆骑出小区,更不要用于接送孩子,“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其实根本不能上路行驶,上路就是违法”。(记者 周明杰 吴楠 摄影 甘南)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