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公安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在履职中发现,公安县辖区内祭祀用品市场存在售卖人民币图样冥币的现象,其冥币纸张大小、颜色、图案与现行流通的第五套人民币样式较为相似,且印有英雄烈士的头像和水印。
该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认为应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大监管力度,净化市场风气,倡导人民群众文明祭祀,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8月27日下午,公安县人民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公益诉讼案件检察建议公开宣告会,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方蓉向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支行、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指出辖区内市场上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扰乱了人民币市场管理秩序,损害了人民币的权威,影响了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的严肃性,侵害了英雄烈士的荣誉权,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侵害。
被建议的两家行政机关均表示市场上存在销售人民币图样冥币、部分冥币印制英雄烈士头像和水印的情形属于自己的监管范围,将迅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采取逐个上门告知、签订承诺书、印制倡议书、设置举报电话等方式履职整改,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确保该项工作有效推进。
人民监督员邹化平、杨宏勇表示此次检察建议书的发出十分有必要,对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要意义。
政协委员曹文君表示县检察院采取公开宣告送达的方式,与行政机关面对面沟通交流,确保检察建议内容传达到位,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
人大代表谢志军表示检察建议书并不是否认行政机关的工作,而是站在法律的角度给行政机关提出建议,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更是要率先作为,积极探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贡献检察智慧。
这是该院首次采用公开宣告的形式送达检察建议书,将法律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展现在公众面前,进一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形成执法合力,推动社会治理规范、有序、良性发展,共同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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