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记者周锐报道
——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改革发展纪略
去年5月份,浠水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情况的报告,全面、客观、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五点审议意见。按照审议意见的要求,县政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分析,狠抓短板,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耕地保护措施,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全面提升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水平。
——提高了政治站位。县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始终把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当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程抓在手上,充分认识“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扭转重发展轻保护的惯性思维,努力克服资源保护与开发需求之间的矛盾,严格执法,切实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今年以来,县长付宇多次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调研座谈,经常就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和安排,亲自领导和参与耕地保护督查整改、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等重要工作。
——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土地法律法规普法规划和普法年度计划,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以强化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从多形式、多角度、全方位抓普法,在全社会形成珍惜土地、保护耕地、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良好氛围。一方面,将土地法律法规宣传融入自然资源文化建设中,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教育活动。另一方面,以“6.25”全国土地日、“12.4”宪法日等活动为契机,开展土地法律法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电视专题、知识竞赛、青年论坛、手机报纸专刊、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六进”送法下基层活动,还与县电视台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录制“以案说法”、“法律知识有奖问答”等电视节目宣传;与县电影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创建了土地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流动影院”,坚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与县移动公司签订了“手机平台”宣传常年合作协议,将土地法律法规知识、保护耕地、节约自然资源的法治理念,以“手机短信”、 “短视频”的形式传递给广大人民群众,等等。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宣传模式,丰富宣传内容,效果明显,为土地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强化了耕地保护措施。2020年,我县耕地保护工作在县、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的《土地管理法》,建立了完善组织领导体系,制定了完善实施方案措施和管理规章制度,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开展专项土地管理领域等各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成效,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十三五”期间市政府在考核我县耕地保有量时确保到2020年末,不低于95.1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有量不低于76.64万亩。截止2019年末,我县耕地总面积为107.84万亩,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76.66万亩,两项指标均超过了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2019年至今,全县17个土地开发项目全部通过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净增耕地面积701.8715公顷;21个旱改水项目已组织专家进行了初验,拟净增耕地面积543.1026公顷。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近两年我们完成了2017年度5个、2018年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并申报验收;2019年粮食安全生产检查、2019年耕地更新评价及监测评价工作均通过了部省市验收,获得了上级领导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赞扬。
——提高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强化规划对土地利用的调控作用。一方面,我们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结65个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件。其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用地项目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占用生态红线及自然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项目不予受理,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超过项目用地总面积50%的项目严格落实踏勘论证程序。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向低效存量现状建设用地挖潜,确保了我县建设用地总量不会突破规划期下达规模指标。2019年我县共计实施30个批次20912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并全部通过上级验收,形成了增减挂钩周转指标20912亩;使用增减挂钩拆旧区规划规模指标编制完成35个批次报批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3508.54亩,确保了我县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教育卫生等民生项目用地的需求;同时,向市级调剂我县结余增减挂钩周转指标4195.81亩,为县级财政增加财政收入约2.1亿元。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清理工作。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全市2020年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们迅速行动,对全县2009年至2017年批而未供土地面积及闲置土地处置进行了清理排查,排查出2009-2017年度批而未供45个批次,总面积为908.8415公顷。对此,我们积极采取系列措施,加快存量土地的消化,截止到目前,剩余批而未供土地面积342.281公顷。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完成批次项目前期拆迁平整任务,达到“净地”程度后依法启动供地程序,完成批次销号;对城市规划未确定或调整的,待规划确定后,安排项目用地加快消化一批;对批准的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需划拨的项目用地,督促相关用地单位及时申请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消化一批;对确实无法达到供地条件,无法实施供地的批次,撤销原批次批文。
——提高了土地执法水平。强化批后监管,充分利用好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平台,做到“供出一宗、录入一宗、监管一宗”,实时跟踪,由各辖区,乡镇国土所承担巡察主体责任,对各类违法占地行为严查重处,对占而不用的土地资源要依法收回,重新整合利用。加强农村建房的管控,全面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针对当前农村建房管理混乱及“小产权房”现象屡禁不止,我们向县政府建议及时出台我县农村建房相关指导意见,与县农村农业局建立了移交移送渠道,并督促各乡镇政府完成设置“三违”查处机构,按照上级要求,对2013年以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坚持问题导向,对耕地保护督查反馈的违法违规占地、增减挂钩未复垦到位、闲置土地、备案虚假供地项目等问题,加班加点推进整改,严格落实督查整改“日报告”制度,联合发改、住建、监察、公安、法院、林业等多个部门协同作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消除违法状态。同时,举一反三,规范管理,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多部门协同配合的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刘敬东 孔润 袁旭)